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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技部專業能力畢業門檻

明志科技大學

機械工程系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

101.8.22系務會議編訂

108.4.30教務會議通過

第一條     辦法目的

為提升明志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(以下簡稱本系)學生專業能力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「機械工程系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第二條     專業能力項目︰係指在學期間取得、通過或完成下列項目者。

一、      本系採認之專業證照。

二、      錄取本校或國立大學研究所。

三、      參加校外專題製作競賽獲獎。

四、      參加校內工程學院頂石專題競賽獲獎。

五、      通過校內工程學院實務專長認證。

六、      取得專利。

第三條     認證課程成績計算

一、      學生在學期間取得、通過或完成第二條專業能力項目之任一項者成績為65分。

二、      每增加一項專業能力增加成績15分,總成績超過100分者以100分計。

第四條     成績審核表

本系學生入學時,發給「機械工程專業能力認證課程成績審核表」(表號:A110130104),由各班導師協助宣導學生專業能力認證課程實施方式。學生於大三下學期結束前,需報名參加第二條採認之專業證照至少兩次,惟第一次通過者不受此限。若於大三下仍無法取得、通過或完成任一項目者,則每學期需報名參加第二條採認之專業證照至少一次。

第五條     輔導措施

系上教師提供Office Hours,協助輔導學生相關認證課程。

第六條     成績審核

一、      學生應於機械工程專業能力認證課程成績結算前,填妥「機械工程專業能力認證課程成績審核表」,並提供證明文件之正本與影本,交負責老師審核並評分。

二、      未繳交者成績以50分計算。

三、      遇有爭議事項時由課程委員會認定。

第七條  實施與修訂

本要點經系務會議、院務會議討論、教務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 

附件-機械工程專業能力認證課程成績審核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