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技部專業能力畢業門檻
明志科技大學
機械工程系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
101.8.22系務會議編訂
108.4.30教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辦法目的
為提升明志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(以下簡稱本系)學生專業能力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「機械工程系專業能力畢業門檻及輔導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第二條 專業能力項目︰係指在學期間取得、通過或完成下列項目者。
一、 本系採認之專業證照。
二、 錄取本校或國立大學研究所。
三、 參加校外專題製作競賽獲獎。
四、 參加校內工程學院頂石專題競賽獲獎。
五、 通過校內工程學院實務專長認證。
六、 取得專利。
第三條 認證課程成績計算
一、 學生在學期間取得、通過或完成第二條專業能力項目之任一項者成績為65分。
二、 每增加一項專業能力增加成績15分,總成績超過100分者以100分計。
第四條 成績審核表
本系學生入學時,發給「機械工程專業能力認證課程成績審核表」(表號:A110130104),由各班導師協助宣導學生專業能力認證課程實施方式。學生於大三下學期結束前,需報名參加第二條採認之專業證照至少兩次,惟第一次通過者不受此限。若於大三下仍無法取得、通過或完成任一項目者,則每學期需報名參加第二條採認之專業證照至少一次。
第五條 輔導措施
系上教師提供Office Hours,協助輔導學生相關認證課程。
第六條 成績審核
一、 學生應於機械工程專業能力認證課程成績結算前,填妥「機械工程專業能力認證課程成績審核表」,並提供證明文件之正本與影本,交負責老師審核並評分。
二、 未繳交者成績以50分計算。
三、 遇有爭議事項時由課程委員會認定。
第七條 實施與修訂
本要點經系務會議、院務會議討論、教務會議通過,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